最近這一個月,不少企業主、人資主管都問了我同一個問題。
「7月1日職場霸凌新法就要上路了,以後是不是主管都不能罵員工?是不是管理會變得綁手綁腳?」
每次聽到這個問題,我都只回答:「真正的問題,從來都不是主管能不能管理,而是主管要開始重新思考,什麼叫做『合理管理』。」
我認為,這次職場霸凌防治制度的修正,真正值得討論的地方,不是新增了多少法條,也不是主管從此不能要求員工,而是企業必須開始重新認識一件事情──過去很多被認為理所當然的管理方式,未來都可能重新被檢視。也就是說,這部法律改變的,不只是制度,而是大家對「管理」的認知。
過去這些年輔導不少公司,也協助處理過一些勞資爭議案件。很多主管認為只要自己不是故意找麻煩、沒有辱罵員工、沒有摔東西,就不會構成職場霸凌。但是,如果仔細去看這次修法的內容,以及勞動部發布的相關指引,你會發現,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
職場霸凌的認定,本來就不是一道是非題,而比較像是一道申論題。
同樣一句話、同樣一個管理行為,放在不同的公司、不同的主管、不同的工作環境,最後得到的答案,很可能完全不同。這也是我認為,7月1日以後,企業真正需要擔心的地方。不是霸凌事件突然變多,而是「霸凌申訴」一定會增加。
因為法律開始建立制度後,員工會更知道自己的權利,公司也必須建立正式的申訴、調查與處理程序。以前很多事情可能只是私下抱怨,未來則可能正式進入調查程序,甚至成為勞資爭議的一部分。
先來看看這次到底修了哪些內容。
很多媒體都把焦點放在「職場霸凌正式法制化」,這當然沒有錯,但如果從企業管理的角度來看,我反而會把修法整理成三個重點。
第一,是企業正式負有職場霸凌防治的責任。
以前談到職場霸凌,比較像是企業倫理、管理文化,或者職業安全衛生的一部分,很多公司有做,也有不少公司沒有特別建立制度。但7月1日開始,企業不能再抱持「我們公司不會發生」的心態。依法,企業必須建立預防措施、申訴管道、調查程序,以及後續的改善機制。換句話說,即使公司沒有發生霸凌事件,也必須先把制度建立起來,而不是等事情發生了再來補救。
第二,是調查程序正式制度化。很多企業以前遇到員工反映問題,往往都是主管、人資找雙方談一談,希望事情趕快落幕。未來則不同。當接獲霸凌申訴後,公司必須依照規定啟動調查,而且調查程序必須符合公平、公正及保密原則。調查過程是否完整、證據是否蒐集充分、雙方是否都有陳述意見的機會,未來都可能成為主管機關檢視的重點。
第三,也是我認為最值得企業注意的一點。
法律雖然列舉了幾種常見的職場霸凌樣態,例如持續羞辱、威脅、孤立、不合理工作要求、濫用職權等,但我要提醒大家的是,這些只是「例子」,並不是「全部」。很多主管看到法條後,第一個反應就是開始比對。
「我沒有罵人。」
「我沒有摔文件。」
「我沒有公開羞辱員工。」
—那應該就沒事吧?
其實,這樣的理解非常危險。因為法律從來沒有說,只有列舉出來的情況才算霸凌。真正的判斷重點,是整體行為是否已經超過管理上的必要與合理範圍,並且造成勞工身心受到傷害。也就是說,未來真正被檢視的,不是主管有沒有做某一件特定事情,而是主管為什麼這樣做?有沒有合理理由?管理方式是否與工作目的相當?是否持續、反覆發生?是否已經讓員工長期處於恐懼、羞辱或壓力之中?
看到這裡,很多主管可能會開始覺得:「那是不是以後什麼都不能做了?」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我反而認為,新法並不是要限制管理,而是要求管理必須更有依據、更有方法,也更尊重程序。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如果一位主管要求員工修改報告三次、五次,甚至十次,這算不算霸凌?我相信很多人第一時間都會回答:「要看情況。」如果報告內容真的有問題,主管提出具體修改意見,而且每一次修改都有明確理由,那這就是正常管理。
但如果主管明知道內容已經符合要求,卻故意一退再退,只是想消磨員工信心,甚至藉此逼迫員工離職,那同樣是「一直修改報告」這個行為,它的法律評價就可能完全不同。
所以,我一直認為,未來真正會產生爭議的,不是法條,而是情境。法律可以告訴我們什麼叫做職場霸凌,但它沒有辦法把所有情境全部寫進法條裡。而企業真正需要學習的,也不是背熟法條,而是理解每一個管理行為背後,到底有沒有合理性。
談到這裡,我想再分享幾個企業未來很可能遇到的情境。因為我相信,真正的爭議,不會出現在那些大家一看就知道是霸凌的事件,而是那些「到底算不算」的灰色地帶。
例如,有主管每天晨會都會檢討工作進度。如果今天只是就工作內容提出改善方向,我相信沒有人會認為這是霸凌。但如果每天被點名的都是同一位員工,而且不是針對工作,而是當著全部同事的面,不斷質疑能力、否定人格,甚至用帶有羞辱性的語氣說:「你到底還能做什麼?」、「公司怎麼會請到你?」同樣都是晨會。同樣都是主管發言。但是給人的感受卻完全不同。
未來調查時,真正被檢視的,不只是主管講了什麼,而是這樣的管理方式,是不是已經超過管理工作的必要範圍。
再舉另一個例子。有些主管要求部屬每天寫工作日報。有人會說:「這就是霸凌。」我反而不會這麼快下結論。如果整個部門都需要寫工作日報,目的在於掌握專案進度,所有人都適用相同標準,我認為這就是管理。但是,如果全公司只有某一位員工被要求每天每小時回報工作內容,下班前還要拍照證明自己完成工作,其他同仁都沒有這樣的要求,那麼這樣的管理措施是否合理,就值得討論了。
差別從來不是「有沒有寫日報」。而是「為什麼只有他」。
還有一個近幾年企業很常使用的管理工具,就是績效改善計畫(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簡稱 PIP)。很多主管開始擔心,以後是不是不能做 PIP 了?我同樣認為,答案是否定的。
PIP 本身不是霸凌,它是一種績效管理工具。問題在於,公司是不是把 PIP 當成真正協助員工改善績效的方法,還是只是希望透過大量不合理要求,逼員工自己離職。如果一位員工真的績效落後,公司提供改善目標、教育訓練、定期檢討,也給予合理改善時間,我認為這仍然屬於管理。
但如果設定的是根本無法達成的目標,沒有任何輔導,只是一再否定,甚至在同事面前公開表示:「反正你也做不到。」那麼,這就不是績效管理,而可能開始往霸凌的方向靠近。
另一個很常被討論的問題,是通訊軟體。現在很多公司的工作,都離不開 LINE、Teams 或其他即時通訊軟體。主管晚上傳訊息,到底算不算霸凌?我的答案還是一樣。不能只看「有沒有傳」,而是要看整體情境。
如果今天公司是服務業,遇到客戶緊急狀況,主管晚上聯繫同仁協助處理,我相信多數人都可以理解。但如果每天晚上十一、十二點,主管仍然持續交辦工作,要求立即回覆,甚至隔天又公開責怪員工沒有回訊息,長期下來造成員工精神壓力,這樣的管理方式,就可能開始出現爭議。
所以,我一直認為,新法真正帶來的改變,不是主管不能要求員工,而是主管開始要思考,每一個管理行為背後,有沒有合理性。
還有一種情況,是近年法院判決也經常出現的「冷暴力」。很多人以為霸凌一定是大聲辱罵、摔文件、拍桌子。其實未必。有時候,不讓員工參與會議、不提供工作、不給任何資源,把人安排到角落,讓他每天坐在辦公室卻沒有事情做,甚至同事都不知道如何與他互動,這些行為如果持續發生,也可能對勞工造成相當大的心理壓力。
所以,霸凌不一定很大聲。有時候,它反而很安靜。
也是因為如此,我認為未來企業最大的挑戰,不是辨認哪些行為一定是霸凌,而是學會辨認哪些管理方式,已經開始偏離合理管理的界線。
我相信,新法正式上路後,一定會出現更多申訴案件,也會有更多調查結果、行政解釋,甚至法院判決陸續累積。這些案例,最後都會慢慢形成新的判斷標準。也就是說,現在其實沒有人可以很有把握地告訴企業:「這樣做一定沒有問題。」因為很多事情,都還需要透過實際案例慢慢建立界線。
這也是我想提醒企業的一件事情。不要一直問:「法律有沒有禁止?」而是開始問自己:「這樣的管理,有沒有必要?」
很多主管過去習慣說一句話:「我是為你好。」
但是未來,主管機關、調查委員,甚至法院,更可能問的是另一句話:「你有沒有其他更適當的管理方式?」
這兩句話,看起來只有幾個字不同,但代表的管理思維卻完全不一樣。
最後,我想分享一個自己的觀察。每當一部新的勞動法令上路,很多企業第一個反應都是擔心成本增加、管理變困難。但從我多年輔導企業的經驗來看,真正讓公司付出代價的,往往不是法律,而是管理文化。如果一家公司的主管平時就懂得尊重同仁、願意溝通、留下管理紀錄,也有一致的管理標準,其實即使遇到申訴,也比較有能力說明自己的管理是合理且必要的。
相反地,如果公司一直依賴主管個人的管理風格,每一位主管都有不同標準,甚至習慣用情緒代替制度,那麼未來新法上路後,這些問題都可能被放大。
我一直認為,職場霸凌新制真正想改變的,不是主管的管理權,而是提醒企業重新建立一套更成熟的管理文化。因為真正會被檢視的,不只是主管做了什麼,而是主管為什麼這麼做;不是只有結果,而是整個管理過程是否合理、是否必要、是否尊重每一位勞工。
或許未來幾年,職場霸凌仍然會有許多不同的解讀,也會累積更多行政函釋與法院判決。但是可以確定的是,企業現在開始需要學習的,不只是如何處理霸凌申訴,而是如何讓每一位主管知道,好的管理,從來不是建立在恐懼之上,而是建立在制度、尊重與溝通之上。
我認為,未來企業真正要建立的,不是一套霸凌申訴制度,而是一套讓主管知道如何管理的制度。因為主管不是不能要求績效,也不是不能糾正錯誤,而是要開始學會用更合理、更有證據、更有程序的方式去管理。未來,好的主管,比的可能不再只是管理能力,而是管理的成熟度。這或許才是這次修法,真正帶給企業最大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