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16日,社團法人台灣影響力投資協會舉辦了第四屆的影響力投資國際論壇,這次是以「創新金融解決方案、推升SDGs影響力」為主題,介紹國內外如何以創新金融方式來解決人類社會及生活所面臨的問題,而投融資仍是主要核心。因本人身為該協會理事長,於會中及會後都收到許多來自產官學有關海外投融資新模式的詢問,尤其是許多社會創新企業,更關心於資金的來源與取得。
以本人及鈞御這幾年所接觸過之新創或社會創新企業,我們觀察到許多公司都有以下特點:
- 有使命、有創意,但不見得是能創新(因商模不清晰或未能貼近市場)
- 汲汲營營於想藉由參加競賽來曝光或忙於取得政府補助
- 忙於尋找投資人(尤其是創投基金等)
最終還是因未能展現真實經營能力而未能順利獲得資金挹注。
其實,這些經營者從開始取得創始資金設立公司或組織,就應該學習對投資人的負責,不論是來自3F(Family、Friends、fools),或是天使資金;此處我稱之為「責信」,也就是說經營者應該履行當初募資時的所有承諾,並秉持誠信經營的原則,以及要能財務透明。
這裡想呼籲的是,投資人願意提供資金,主要是看好經營者的理念與企業之發展,期盼未來能有相應的回報。因此,投資當下展現對經營者及企業經營之充分「信任」,並信任經營者的表述及信任經營者提供之一切資料。
有趣的是,大部分新創或社會創新企業都低估或不在意「責信」的重要性,尤其是財務透明度;她們只是努力地想盡各種方式來吸引或讓投資人將口袋的錢拿出來。之所以如此闡述,是因為太多中小企業的財務報表不具信賴度,提供之財務資訊並非按照台灣企業會計準則編製,甚至還有內外帳。這也是造成投資人最困惑的主因,一直未能得知真實的經營績效,更遑論真實的投資回報率。於是,等到真相揭露後,後續與投資人間的爭議不斷,甚至走上訴訟。
所以,企業主在準備首次募資前,就應該認真思考「責信」的重要性,尤其是帳證與財務資訊的完整性與真確性,這才能取信於潛在及既有投資人;而來自投資人的信任,投資人也能引薦與企業營運有關的一切資源,甚至再次提供下一階段企業所需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