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比登推介帶來了商機,相對的也帶來危機;商家面對房東的租金漲價威脅及國稅局的緊迫盯人,又加上新冠疫情的影響,商家已經考慮要將營運停止或是轉讓。
2022年8月底,必比登推介名單公布,真是幾家歡樂幾家愁。必比登推介是米其林除了星級評價之餐廳外,會針對當地平價的餐廳,採用秘密客的方式以花不到1,000元就能吃到三道菜的美味小館為標準評價,對於優良者予以推介。這種推介對於很多餐廳來講,當然是一種免費的廣告,讓餐廳可以擴增消費者,但是相對的登上了必比登推介名單,也意味著被房東及國稅局盯上了,其中一些被推介者是屬於稅法上的小規模營業人,立即被認為是否已經不屬於定義中的小規模營業人。尤其是本次所推介的台南店家,更是多數為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國稅局甚至派人去稽查,統計其營業額是否已達使用統一發票之規定,讓店家驚恐不已,也傳出了有牛肉湯店打算轉讓不經營了。
台灣的營業稅制原則上是採用加值型營業稅,而課稅的方法是採用開立發票與取得發票的差額繳納,而例外是針對一些特殊行業及小規模營業人,採用簡易的方法,直接用營業額乘上稅率來核課。小規模免開發票採用總額型,是當年營業稅法從總額型轉變成為加值型的過渡產品,因為體諒小規模營業人經營規模不大,開立發票麻煩(以前只有手開發票)。但是時過境遷,隨著經濟的發展,慢慢地所謂的小吃店已經成長到生意興隆門庭若市,所謂的小規模也已經不小規模了,但是該條文還在,因此也產生了不公平的民怨。
傳統老店家在近年來紛紛傳出熄燈,多半原因都是家裡後輩無人願意接手,儘管生意很好,但有碰過餐飲業的人都知道,做吃的真的很辛苦,要早起準備食材、烹煮食材時還常常沒有冷氣、或是有冷氣也沒有多少用處、服務業又很常遇到奧客、這二年食材和相關成本陸續調漲、疫情不能內用又壓垮一堆店家,所以年輕一代不願回家繼承家業也是可以理解的。
回到稅務上面來看,為什麼開發票會造成這麼多得到必比登的店家恐慌,我們先來看看,國稅局規定免用統一發票的條件是什麼:依使用統一發票之銷售額標準規定,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銷售額標準為平均每月新台幣20萬元。
但經財政部核定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銷售額即使大於每月20萬,仍可能被核定為免用統一發票。例如:有的供應大眾消費的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等店家被認定没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的行號,就算銷售額已經超過每個月20萬元的門檻,仍有可能獲准免用統一發票。有去過台南品嚐過當地美食小吃的人就知道,其實很多店家營收應該都符合超過月營收20萬元,之所以免用統一發票,多半是因為屬於上述這種沒有使用統一發票的例外,而非國稅局怠忽職守未盡查核,而是早年這一類經營湯湯水水的店家,因為開立發票的確很不方便,所以被核定免用統一發票。
但是財政部在2012發布了台財稅字第10104649650號令「稽徵機關核定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作業要點」,其中第四條說明了當營業額有達到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且有其他五種情形者,這些小吃店就應該開立發票,該說明內的第五種情形就是依其營業狀況、商譽、季節性及其他情形,足以認定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由此可知,國稅局在認定是否使用統一發票,已經跳脫之前開立發票是否不便的觀念。現在開立發票已經發展到可以使用隨身3C來開立,甚至是自動點菜機也可以自動列印發票,相較以往來說簡易方便許多。
實際上,免用統一發票的小店家,在加值型營業稅的體系上,原本就是一個破壞稅制和稅基的特別作法,我們平常也很常遇到很多早就應該採用統一發票卻一直閃避使用的店家,對於很多想要索取合法憑證的客戶都造成不少問題,所以如果能夠將小規模營業人的免用統一發票方式廢除,除了營業稅制可以健全一些,也間接解決公司在稅務上憑證不齊備的問題。
作者:鈞御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長黃麒紘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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